标题:交房3年,供热怎么还没验收合格?什么时候合格?
近日,去北辰区北斗供热站,工作人员问是不是来交费,我说是美震辰宜花园业主,今年交费后,由谁负责供热维保管理?工作人员回答,是开发商,供热站不管。我问,今年是交房后第三个供暖期,应该由供热站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答:因为该小区验收不合格。我说:既然不合格,那我报停。工作人员答:不行,必须9月30日前报停。
请问:1. 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单元,为什么不提前主动告知业主?业主为什么不能在知情下选择自己的权利?
2.业主被告知不合格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选择报停?(9月30日前报停,是针对合格供热单元的充要条件。不合格供热单元,为什么也要求9月30前报停,有文件规定吗)
3.在不能保证供热单元合格的前提下,业主怎么能确定9月30日前能否达到合格并于9月30日前做出维护业主自身利益的选择。
4.三年了,为什么验收不合格,怎么才能合格?什么时候能达到合格标准?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