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广厦中里11号楼楼道照明问题
政府领导:您好!
今年广厦里小区供电改造,给居民带来了便利,家里用电高峰不会再跳闸了,政府民心工程搞的非常好。可是,对于楼道里公共照明用电的做法非常不利于居民,物业公司把用电工作全部推给了供电公司,楼道照明作为公共用电,物业要求整栋楼居民自己协商,选出代表,居民自己挨家挨户把费用收上来去交电费,物业公司还贴出通知:“自己去供电公司交费,交不上电费,后果自负”,这本应是物业公司该做的服务,现在让居民去收钱,居民相互不熟悉,20来户的电费怎么收,根本收不上来,现在楼道里晚上一片漆黑,出行非常不便,居民不是不想交电费,是里边没有能协商沟通的人员,所以还是需要物业公司去做这项工作,我们可以把电费放在物业费里一起交,恳请政府部门出面协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