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14-10-12

标题:关于农民工孩子不能在天津上高中的问题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天津工作已经七年,期间缴纳个人所得税十多万元,我家孩子从小学至目前的初三都在武清上学,明年就要考高中了,问了武清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我这是外地户口,虽然在武清买了房但学校依然无法接收,说实话这些年我虽然在这里没有做大的贡献,但也为武清的发展尽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这样的结果太让人失望至极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0-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0月20日

尊敬的尹**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教育局回复如下:

天津市政府已于2014年年初颁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天津市实行外地来津人员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可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因此,如想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报考高中的外地来津人员子女,家长需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户口,其子女随迁落户取得户口后,方可报考普通高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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