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4-10-11

标题:暖气想恢复供暖,但是过了9月30号了

今天想去供热站缴费,打电话得知:

家里暖气办理了停气手续,今年计划恢复供热,但是因为个人工作原因,一直未在天津,十一期间回津想起恢复供暖事宜,但时间已经过了9月30日,今年冬天本人父母及小孩都将回津居住,真不能想象没有暖气的冬天该怎么办啊?求相关部分帮我协调解决此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1-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崔**: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市供热办了解相关政策,目前已超过办理停复热每年9月30日之前的有效期限,如有疑义可与所属供热站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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