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补缴养老保险
我2005年从唐山来到天津的一家企业工作至今,其中2005~2007年间有32个月工作单位没有为我缴纳养老保险,2008~2011通过代理的形式工作单位给我在唐山缴纳社保,2011工作单位在天津为我建立缴费账户缴纳社保至今。现经过和企业协商同意为我在天津补缴2005~2007年32个月养老保险。
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按企业职工的形式在天津补缴这32个月的养老保险吗?
盼尽快答复!!非常感谢!!
我2005年从唐山来到天津的一家企业工作至今,其中2005~2007年间有32个月工作单位没有为我缴纳养老保险,2008~2011通过代理的形式工作单位给我在唐山缴纳社保,2011工作单位在天津为我建立缴费账户缴纳社保至今。现经过和企业协商同意为我在天津补缴2005~2007年32个月养老保险。
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按企业职工的形式在天津补缴这32个月的养老保险吗?
盼尽快答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