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伤鉴定依据不全,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我在单位2014.7.29从特种车辆驾驶室摔出,导致腰部受伤。
当天泰达医院检查结论是 腰椎部挫伤。
一个阶段治疗效果不明显,于2014.8.21到天津医院核磁共振检查结论为:腰间盘退化,膨出。一直按照此结论治疗至今。医嘱 建议休假,用药治疗。
2014.9.30接到单位通知讲工伤鉴定部门认定我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两周,我对此认定有异议。请问:1.工伤鉴定休假时间是依据泰达医院的结论还是骨科医院的结论确定的。2.单位在知情我病情变化的前提下,是否应该帮助申请复议。3.工伤全额垫付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社保机构是否全额报销。
谢谢您,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