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休费落实问题
我是天津柳林医院的一名护士,1983年卫生局统一招聘考入的,1985年正式签订合同,成为合同制人员,从83年至今在护士专业岗位工作近30年,经过不断努力学习,最终取得主管护师的资格,2014年6月因患多种疾病申请办理病退,但退休费未落实,直到上周五通知我按普通工人岗发放退休费,我很不理解,因为我在93年已经聘干,早已是专业技术人员,并且也与我们签订了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按照相关政策,应该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据了解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发放的津人社局发(2010) 64号文件《关于妥善处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合同制人员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