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9-28

标题:二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相关问题

想请问下:我的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的注册有效期是到2014年12月14日

1.超过注册有效期未延续注册的后果是什么?是补充继续教育后证书仍然有效,还是证书无效?

2.如果新的工作单位是外地单位,二级建造师无法注册进去,证书是失效还是可以办理相关暂停执业的手续,等到单位能够注册后在注册?还是只能证书无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9-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向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咨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24538890,24538055,2846811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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