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09)35号文件
市长您好:
我小区定于2014年11月5日换新物业。依照津政发〔2009〕3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业委会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各项工作,就等待到日时交接了。可是35号文件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就作废了,到时旧物业公司以等待新文件精神赖着不走,该如何是好?请指导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很担心小区出现混乱。
市长您好:
我小区定于2014年11月5日换新物业。依照津政发〔2009〕3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业委会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各项工作,就等待到日时交接了。可是35号文件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就作废了,到时旧物业公司以等待新文件精神赖着不走,该如何是好?请指导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很担心小区出现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