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4-09-24

标题:关于武清区下伍旗镇蓉锦花园的取暖费和物业费的收费问题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新建商品房小区蓉锦花园已经部分交钥匙了,交钥匙前小区物业必须收取取暖费、物业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并签订物业合同,否则不给钥匙。但由此产生了部分收费问题,首先肯定的是取暖费的收取明显不合理,例如购房合同中显示本人房屋建筑面积94.5平米,室内面积81.5平米,小区物业取暖收费按23元收取94.5平米的费用即2173.5元,与物价局、供热办咨询后得知此收费明显不合理。其次,了解到武清区老小区和部分新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米不超0.5元,而蓉锦花园小区收取物业费为0.7元每平米,请问是否符合物业合理收费标准等级?最后还想咨询如何确认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符合94.5平方米,本人测量结果显示实际建筑面积不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9-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您反应的坐落在下伍旗镇新建商品房小区蓉锦花园在收取取暖费和物业费中存在收费和计费单位不合理问题,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蓉锦花园小区属于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在楼房开盘前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已签订了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服务等级为三级,备案收费标准为1.07元/月/平方米。由于该小区坐落在乡镇,且购房人难以接受如此高的物业服务收费,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重新商定降低到0.7元/月/平方米。交房第一年物业公司按0.5元/月/平方米标准向业主收费,一年以后按0.7元/月/平方米收费,第一年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补给物业公司。

因开发商在互联网售房网站向社会公示的售房信息是物业费0.5元/月/平方米,区物价局经与物业公司交涉,目前暂时按0.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向业主收取。

采暖期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由原来的按建筑面积收取改为按供热建筑面积收取,已交费的业主待物业公司通知,实行多退少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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