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郑* 提问时间:2014-09-24

标题:员工伤病期间单位不准病假

我爱人马静芳与2014年4月19日在其单位部门组织的外出旅游中不慎摔伤,造成左三踝3处骨折,现已做手术,在家中养伤期间,亚安科技公司只给病假至2014年10月1日,后面养伤期间不准请病假,并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11-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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