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事业单位职工职称晋升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单位工作需要招聘了很多有编制的职工和没有编制的合同职工。现在有个问题困扰了我们很久,每年到了晋升职称的时候,单位人事部门总是以专业不对口或是不在编为由,拒绝给在编和不在编人员晋升。致使有些为广大群众服务了10多年的职工连初级职称也评不上。收入更是受到很大影响。但是根据津人专【2003】42号文件和津政职办【2003】10号文件精神。只要是在相应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即使专业不对口也可以晋升初级职称。而且根据2014年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下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后事业单位人员将全部转为合同制。请市领导给我们一个准确的答复,事业单位职工专业不对口或是合同制的是否可以晋升职称(包括教师、工程类、政工类等)。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