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我市尽快改变物业公司与业主本末倒置关系
刘子利局长:您好!
因多年来(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严重侵犯业主利益事件多发,(如乱收小区停车费等)已经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物业公司本应是业主的仆人,而如今却成了“主人”。这完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关系。所以我认为,政府应尽快改变这种现状。为此建议政府一、立即让我市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居委会会同业主业委会收回物业管理权。对发现侵害业主权益的物业公司立即给予清退和追回违法资金,或再重招新物业公司。二、在全市成立业委会联合总会,为各小区业委会及业主提供专业法律维权服务和国家物业管理政策等信息。三、对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先由社区居委会全权代理。以避免对前期物业公司的监管空白。四、各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一定要由小区里精通物业管理和民事法的志愿者与退休人员组成。五、为降低物业费,居委会和业委会最好在小区内招聘物业人员。(首先没有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目前我市已有不少小区采取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物业费,受到广大业主欢迎。还因受聘业主熟悉小区环境和其他业主,会大大提高小区安全性。六、居委会、业委会自行公开或监管物业公司公开的各项物业管理和使用费用,以接受业主监督。七、对达到服务质量而不缴纳物业费业主,居委会和业委会要进行(或协同物业公司)催缴,直至诉讼法律。以彻底解决多年来物业收费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