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9-14

标题:新湾花园

第六城34号楼楼宇间违反规定饲养大量流浪狗,存放易燃品,我们很是害怕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9-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回复如下:经工作人员核查,养狗主人为商人,偶尔带狗回家居住。工作人员已告知其办理狗证,并要求其合法、合理养狗,不能扰民。

未发现存放易燃品现象。如您发现,请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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