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4-09-12

标题: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

请问办理居住证必须得有六个月以上的暂住证吗?现在不是都停止办理暂住证了吗?是否可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明,如去年的租房合同,单位出具的在津工作证明等。烦请百忙之中给于答复,因为我女儿上学急需居住证。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9-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回复如下:按照规定,您需要携带身份证、暂住地租住合同等证件,到暂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站登记,在受理6个月之后才能办理居住证。目前,暂住证已经取消,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经不存在。请您直接到暂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站办理居住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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