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9-10

标题:建议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想说就是那个废旧电池,咱们的环保部门是不是成立一个处,专门回收一下呀!我看,现在的大多数情况,还是用完了就随便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4-09-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废旧电池处理问题,现答复如下:现在的家庭用一次性废旧电池,已不属于危险废物,可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天津市环保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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