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许** 提问时间:2014-09-09

标题:继(单位不给上社险,已投诉监察,迟迟没有答案)后续问题

本人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在天津市金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出纳,任职期间单位没有为本人缴纳社险,投诉至东丽区监察,监察下发过(津东丽)劳监改字(2014)第125号 ,后几次找到东丽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单位方都未能履行,请问,监察可以强制执行吗,请有关部门领导帮助解决,不要搪塞,要求中肯的解决办法,

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26给付的意见是

建议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从5.27日下发过(津东丽)劳监改字(2014)第125号 后一直在维权,一直在与东丽区劳动监察沟通,一直问结果,改交的材料都已上交,到现在快4个月了,给的答复都是等,请问有关部门,一直在维权,敢问职能部门真的帮助劳动者维权了吗?再次请求有关部门领导帮助解决

叩谢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9-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应到区县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进行投诉,时效为2年,建议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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