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兰** 提问时间:2014-09-06

标题:美丽乡村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留言,我是大碱厂镇二王公庄村民,现在村子里为了美丽乡村在建设,我感到很高兴,可是在高兴之余又有点不爽,在建的健身园满足了夜晚消遣的老百姓,这片属于国家的土地上为什么有个人建的小卖店,为什么允许他在那里建筑,这届领导说是上届允许的,不管哪届这个地方也是国有土地。你们允许他建那么张三和李四都要在上面建房子可不可以?????还是你们这届领导受贿了?借此机会美丽乡村计划为什么不给他拆了呢?请上级领导明察。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1-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9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镇村两级正在协调处理。

谢谢!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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