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跨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您好:以上为您给网友关于跨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问题的回复里面说“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我在贵局网站里查看了《跨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4-02-10。详见附件
《跨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里面“申请条件 :2、具有本市户籍及户籍批准转入本市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请问:1“.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指的是户口迁到天津时的年龄还是申请转移接续时的年龄?2.我2007年户口转到天津,当时37岁。2012年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天津,申请时42岁。到现在2014年仍然没有获批落实,现年44岁。需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吗?我转移养老保险有年龄限制吗?,我年龄超限了吗?如果有年龄限制按那个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