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9-04

标题:工伤

我是普通工伤,而且没有劳动部门的认定书,公司认定了,公司给我工伤一月600元,我去找公司理论,公司说是规定。请问公司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9-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您及时提出工伤申请。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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