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任** 提问时间:2014-09-02

标题:在开发区工作期间社保与市区社保衔接问题

在2000-2005年在开区发工作,在开发区社保缴纳社险,2006年转入河西区。现在需要证明2000-2005年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应该找哪个部门?需要哪些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9-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保险制度与天津市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并轨。对于由开发区调出的职工,由开发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调出职工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进行转移。统一为调出职工审核连续工龄,审核的连续工龄记载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对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的职工连续工龄予以认可,并以此作为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具体请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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