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8-31

标题:我的工龄问题?

我原是国企职工,1992年8月因触犯刑律被判刑,回归社会后,我自行补交了社保。我是1995年10月参加的工作,请问我判刑之前的工龄为什么不能算?党和政府不是一直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原则吗”,我的工龄是实事求是的存在,我为国家的建设做过贡献,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呢?!!据我所知工龄并不是都按我这样,有的与我同时期判刑的干部,释放后,服刑前的工龄都算,这是为什么?难道人还分“三六九等”吗?

按规定我交够了十五年的社保,退休金只拿八百多元,请问在当今的社会状况能够我的生活费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9-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市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关于确定工作有间断情况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答复》(津劳险【1991】23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政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另外,退休后生活困难建议咨询民政部门是否有帮扶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2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