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4-08-25

标题:武宁公路占地补偿

天津武清区梅厂张大庄武宁公路征地补偿,自第一次占地到现在第二次占地补偿款去向不明,现在听说又要重新分地,村民未见补偿不知后果如何,村内各机构行同虚设,村委党委村民代表从未更换十余年.村内财物情况不公开,各村企承包费用不明,支出不明望有关部门查实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9-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梅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梅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1.第一次占地是在2008年租赁土地109亩,每亩补偿款800元,合款87200元。此款项留于村级服务村民。

2.第二次占地是在2012年租赁土地207.11亩(包括第一项占地的109亩),每亩补偿款1600元,合款331376元。第二项占用土地款,按照占有谁家的土地补偿给谁,按照每亩1600元补偿给农户。剩余部分款项留于村级为民服务。

3.村级共有三家企业,都承包给个人,每年交承包费:

(1)青胶厂承包费16万元;(2)纸箱厂承包费16万元;(3)造纸厂承包费30万元。共计62万元。

以上村级所收款项都用于两委工资、后勤人员工资、村级路网建设、村级环境卫生整治、村级农田播种、收割籽种购买、土地浇灌、农户吃水、用电费用等其他服务。

4.党支部、村委会一直是连选连任。

5.村级财务常在大队院内公开栏中公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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