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城关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处理。现回复如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的,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有本村(街)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您及兄弟、父母应有两处宅基地,现还多出一处。不能为您开具证明。请您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