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8-25

标题:蓟县翠屏湖渡假中心欺诈消费,态度蛮横,拒不提供餐费发票

2014年8月24日在蓟县水库南岸旅游,中午选择了翠屏湖度假中心就餐。询问锂鱼价格为35元1斤,等待近两小时也未上菜,我老公直接去灶台与做鱼的师傅确认是3斤6两的鲤鱼,自己端到餐桌食用。结账时鱼的重量按照4斤每斤40元收费,理由是我老公端了別桌4斤的鱼,做鱼的师傅都当面确认我老公端的是3斤6俩的鱼,但店中老年负责人开始答应退回25元,但一中年男子(应该是老板)拒不退钱,态度极其凶恶,我们一家老小无法与其僵侍,最后退回15元。听到别的顾客索要发票,老板娘说没有,我们也未取得发票作凭证,但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种不良商家进行惩处,真是给蓟县旅游业抹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4-08-25 是否超时:

已电话联系消费者答复。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