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08-20

标题:房屋所有权登记

我于2007年3月24日全款购买了南开区黄河道虹畔磬苑一套商品房,于3月28日缴纳了维修基金(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票号:00218882)和全额房屋契税(天津市南开区房管局代征,票号:2006津农税电字0370691),同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登记证明号200704021352),且于2008年1月1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截止到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天津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请问我可否根据2005年5月25日生效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9-12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2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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