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伍** 提问时间:2014-08-19

标题:天津重点企业监测数据发布系统标准问题

天津市重点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系统中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标准中氮氧化物为450(按照国标应该是GB 13223-2003的旧标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标准值分别为100和30(按照国标应该是GB 13223-2011的新标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4-08-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有关“天津重点企业监测数据发布系统标准”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新国标GB13223-2011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所改变,需对国控废气企业逐一进行核实调整;调整工作拟于近日完成,届时“天津重点企业监测数据发布系统”将显示所有国控废气企业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请您予以关注。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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