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许** 提问时间:2014-08-19

标题:关于外地农户失业保险的问题

领导: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外地农业户口,在津工作。今年毕业,签了正式合同。公司告知我们,农户在津不享受失业保险。可是,政策上不是说,我们个人不缴纳,公司会给我们缴纳的么??请问公司这么做符合规定么?那我个人该如何缴纳失业保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待遇标准: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百分之六十,最长为十二个月。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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