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4-08-19

标题:关于享用生育保险

相关领导您好:本人系本市红桥区户口,生产在即。我一直没有工作单位,也未上过医保及生育保险。我丈夫在本市某国企工作多年,单位一直有给上生育保险。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享用我老公的生育保险吗?我听说上有生育险的男性职工,如果老婆没有生育险,单位是可以报销一半的生产费用?如果不是,那是怎么样的?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要在什么时候可以享用和体现呢?他的单位是否有其它形式的生育费用补偿?期待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诚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会保险享受原则为谁参保谁享受,我市未参保怀孕女居民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险。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怀孕女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建议我市未就业女居民要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保障期失业期间能享受生育待遇。

有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比较具体,因篇幅有限无法在此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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