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8-18

标题:工资的标准

您好,现在规定小时工应该16.8元一小时,周六日上班应该双倍的工资啊,应该33.6一小时啊!可是易买得周六周日也是16.8元一小时,这样合法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014年4月1日调整非全日制小时工资16.8/小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若周六、周日提供劳动的,视为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若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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