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8-15

标题:天津北辰低保人员户口迁移至武清

天津北辰低保人员,女,现年40多岁,精神病二级残疾人,户口在北辰区,丧偶,娘家在武清区,如果此人户口迁回娘家,武清区,低保怎么办,还需不需要重新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8月21日

尊敬的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民政局回复如下: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此人现在北辰享受低保,如果户口迁移到武清,需到北辰区办理低保迁移手续,根据手续将低保转到武清区民政局。见到档案后,我们将进行入户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在我区享受,不符合条件的,我们将予注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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