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14-08-14

标题:关于外地人在津参加社保的问题

你好!我是外地人,老公天津本地河西区人,来津已经6年,结婚三年,一直有稳定工作。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且不能继续工作。但是这样一来之前交的社保就中断了,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继续在天津市缴纳保险么?有什么办法可以使我的保险不至于中断。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具体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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