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施** 提问时间:2014-08-13

标题:8月12号上午11点在雍阳西通106号办理个人档案建档,被告知要交1200元代理费,而123

问题,我在昨天上午去106号建立个人档案,当时被告知要交1200元代理费,不交不可以,于是我交完建了档,后来我回来咨询12333后这代理费不是政策规定,是可以不交,我现在要求退回我的代理费。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或者每人每年120元。所以,您被收取的1200元(2005年-2014年)属于人事代理服务项目收费。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咨询,可拨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9618750,您也可以到劳动中心查看相关收费依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