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8-12

标题:关于武清区学校户外体育设施开放收费问题的建议

目前武清区的文体设施总体较少,布局较为集中。尤其是户外篮球场,运动跑道,只能依靠学校提供。杨村三中位于中心地带,户外篮球场,操场跑道建设完善。可是每次进入都要收费2元。我不明白的是,如果说户外体育场属于学校,怕扰乱秩序,不对外开放,那为什么收费后可以进入;如果说可以对外开放,那谁赋予的收费的权利?如果说2元钱是管理费,依据的什么规章制度?每天都有好多人活动,收的钱进了谁的腰包?学校不是个人的学校,是政府拨款盖得学校,政府的钱来自税收,为什么我们纳税人去学校操场活动,还要交2元钱不明不白的钱?请有关部门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8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处理。现回复如下:
杨村三中篮球场及体育场主要是作为学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用,节假日和非教学时间由“健之友”体育俱乐部负责维护,并对外开放。对于进入篮球场地锻炼者收取2元的费用,主要用于场地维护、维修和对卫生、秩序进行管理人员的工资开支,每天上报“健之友”体育俱乐部财务处,并且按照有关税务法的要求依法纳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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