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4-08-11

标题:妻子没有生育险,生孩子时能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么?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妻子现在在天津上班,但是没有生育险,现在怀孕了,能用我缴纳的生育险报销么?

国家社保法中不是规定可以的么,听说天津的不行是这样么?

期待着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会保险享受原则为谁参保谁享受,我市未参保怀孕女居民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险。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怀孕女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建议我市未就业女居民要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保障期失业期间能享受生育待遇。

如果您的妻子为外省市户籍人员,并不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现被用人单位招录,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在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区县社会保险联合办公室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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