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龄64年危旧老楼房楼体下沉不安全“隐患”严重决不能“售卖”
尊敬的市国土房管局刘子利局长、书记您好?
本月8号(星期五)上午,市房管局有关部门领导一行3人来到我们的居住地河东区六纬路119号大院,该大院隶属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管辖,对1号楼、2号楼、3号楼进行走访,勘察、拍照。我们是居住在2号楼和3号楼的居民,房管局的有关人员表示1号楼为“危楼”,2号楼3号楼“楼体下沉”。
近期房管站通知我们2-3号楼公产房售卖,我们请问刘局长64年房龄的老楼房”楼体下沉“居住安全难以保证,存在不安全”隐患“,这样的公产房能”售卖“吗?。我们急盼刘局长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回复意见。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