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通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交通局回复如下:
关于“武清出租车经营手续作废”,我区没有相关政策。
市政府于1997年暂停了出租车运力审批,各区县没有再增加运力。为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区政府于2006年自主发展了“区域经营”性质出租车。但是,由于不符合相关政策,这些车辆没有得到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安装计价器等规范化管理工作一直没有落实。为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即统一车型、车身颜色、运营标识),同时减少司机因重复更新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2008年11月,根据上级指示暂停了现有出租车更新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