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4-08-08

标题:关于女员工产假和哺乳假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26岁第一胎女员工一共可以有多少天产假?还有国家2014年是否取消哺乳假了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晚育增加产假30天或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的奖励。产假期间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措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月,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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