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农耕地补偿标准问询
领导,您好!
根据2007年4月8日津政发〔2007〕023号《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武清区南蔡村镇农耕地征地补偿款为2万元/亩,该通知中
第四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2007年至今已有7年,在物价上涨,农用地产权改革大情况下,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还适用于当下?
电力部门征地,征地合同与村委会签订是否合法?
谢谢!
领导,您好!
根据2007年4月8日津政发〔2007〕023号《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武清区南蔡村镇农耕地征地补偿款为2万元/亩,该通知中
第四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2007年至今已有7年,在物价上涨,农用地产权改革大情况下,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还适用于当下?
电力部门征地,征地合同与村委会签订是否合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