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判决近两年,老赖迟迟不还房款,法院不强制执行
2011年7月,我和陈士菊在武清区大王古镇湾流墅小区买了一套房子,45号楼2单元704.付了全款64.826万,由于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又延期交房,我们曾经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和销售都故意拖延,不愿退,我们被逼无奈起诉天津海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开发商王千,2013年1月18日,(2012)武民二初字第5755号,法院判决生效后,老赖王千仍旧迟迟不愿退还房款,武清法院执行庭执行不力,我们又多次打电话或前往武清法院执行庭要求强制执行,都毫无结果,法官却劝我们要房子,说开发商无钱,现在老赖王千不接我们电话,我们也找不到他,法院又不强制执行,我们赢了官司却拿不回买房子的血汗钱,天理难容啊,人民政府设置人民法院有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