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农* 提问时间:2014-08-04

标题:老问题又来咨询

1.我从2002年离婚,儿子跟我生活。协议离婚时也没找对方要生活费。我母子只有艰难度日,户口一直在胜利村{婆家},去年儿子考上大学我实在困难,找过村里和镇里的民政管理人员,想申请低保,他们都没给我填表,说是不合条件,这是为什么?

2.去年我把我和儿子的户口迁回和平村{娘家},因是新迁入户,没有地,我该怎么办?

3,今年6月我在这里咨询过, 台头镇工作人员联系我给我讲解说离婚的不属于单亲,据我了解丧偶,离婚,夫妻分居两地的都属于单亲家庭

4,我从6月20号将申请低保的证明材料交到村委会,得多长时间听到行或不行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8-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农*”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8日

尊敬的“农*”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台头镇政府民政办与您联系。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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