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单** 提问时间:2014-08-04

标题:蓝印转红印期间关于生育和户口的问题

武清区公安局户籍科:

你好,我是河北省沧州户口,我已在咱们这办理了蓝印户口,现在还没到转红印的时候,户主的名字是我的爱人(女),我是男方,办的时候我们刚刚已经登记结婚,未生育,在还未转红印期间生孩子的话户口该怎么上,必须也补办蓝印吗?能否先跟随父亲的户籍所在地落户?转红印时男方(女方是户主)可以不转红印只女方转吗?孩子要是落户的原籍之后还能以后再母亲转红印之后再跟过去落户天津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1.先将新生儿户口在原户籍落户,然后补办蓝印。
2.转红印必须以家庭为单位,不能只转某一家庭成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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