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 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国土房管局提供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由于卖方的责任迟延办理产权证,按照房屋价款的0.01%支付违约金,应该是按日计算的吧,烦请予以明确答复,谢谢!
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
麻烦咨询您一个问题,国土房管局提供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由于卖方的责任迟延办理产权证,按照房屋价款的0.01%支付违约金,应该是按日计算的吧,烦请予以明确答复,谢谢!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5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5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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