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成立专门的维修资金申请的部门
现在许多旧小区面临屋面、外檐老化漏雨,电梯老化闷人、停梯,安防系统老化,给居民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失及不安全因素。有的小区有物业,有的小区没物业,还有的物业公司不熟悉申请资金的操作流程,造成申请工作迟迟不前,经常在申请过程中返工,造成维修工程延后。建议各区房管局能否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主管区内各小区的维修资金申请手续,从接到物业或业委会的报修申请起至工程竣工止全由这个部门去办理(老百姓的签字认可手续可由物业公司去办),这样既可免去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因为政策不熟悉而造成工程延误的麻烦,又可解决资金费用的专用唯一性、个别单位、个人侵占资金的违法性,省去物业或业委会到各个监督部门盖章等一系列的麻烦,这个部门所需的相关费用可计入大修分摊范围,不知可否望贵局领导审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