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4-08-01

标题:建议政府下决心取消房屋限购政策

根据2011年我市房屋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口要提交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才可以取得在我市购房资格。我父母退休想来天津买房养老,因超过退休年龄,无法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然而限制政策制定的初衷本来是限制外地人购房,但事实上只要通过房地产商和二手房中介并交纳1万至1万2的中介费就可以取得证明,(这其中的奥秘相信政府懂得)获得购房资格,这样一来就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使得政策名存实亡,不仅打压了我们这样的住房钢需,还催生了中介灰色产业链条。希望政府能在此次全国取消限制政策浪潮中,充分考虑到限制政策的弊端,下决心取消对外地人的限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8-12 是否超时:否

郝*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4日

郝*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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