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8-01

标题:公产房买产权后的土地性质问题

房管局 有关负责人:

您好!

最近市政府鼓励直管公产房承租人购买产权,我家已申请购买位于和平区气象台路气象东里的公产房。现在对于国家相关条文有一些疑问:

1、承租人购买的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如何转变?是维持原公产房土地性质不变?还是分摊划分给购房者?或者由购房者购买土地使用权?

2、本市现在发放的房产证都是“两证合一”,已购公产房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已购公产房是不是属于“小产权房”,今后上市交易,是否会征收土地出让金?

3、请问我家公产房所处位置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划拨还是出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08-28 是否超时:否

张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4日

张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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