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殷** 提问时间:2014-07-31

标题:积分落户 居住证上地址与自有住房不一致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在正在准备积分入户的材料,居住证在4月份办理的,上面的居住地址是我老公现有的房子,在办理居住证之后,我们又购买了一套房,是我们二人共有。我想落户到我自己的名下房产,请问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与我名下的房子不一致,能落户到我名下房子吗,这个共有住房能算加分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08-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为您提供积分窗口电话24538071,请您向那里的工作人员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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