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针织运动衣厂1996年药费一直未给报销
1、我的家人在原天津针织运动衣厂工作,隶属纺织局。1993年-1996年发生了8千多元医药费,单位报销比例80%。
2、由于该厂经营不善,每年只给报医药费200元左右,至今累计报了6千元。
3、但近日去该单位报销,该厂提出由于已于2010年退出市场,根据新发的文件,单位报销比例改为了60%。
4、我们认为不合理,首行新文件的有效期是2010年,而我们的医药费发生在1996年前;其次单位退出市场,申请破产时应该首先优先支付所欠员工的各种费用。
5、现在我们要求按原报销比例,一次性支付清剩余所有的医药费。
该问题于12年9月、13年6月已重复咨询过两次,但一直未给解决,盼相关领导能给予重视,早日帮我们解决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