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4-07-29

标题:颐安花园西区续建物业不到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颐安花园续建小区的业主,去年5月份,楼道里有一堆沙子在加上楼道没有灯,导致我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左脚骨裂,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大概花了近一万元。我承认这有我个人的原因,但是物业也应该有部分责任的。于是,我采取了协商的方式,找了他们的负责人说了此事,他们的负责人说做不了主,还得要问他上面的领导,结果等到的结果就是,不会给我任何赔偿。我这个人比较善良,也不想闹僵了(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小区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事就过去了。可是,那天我看了一篇报道,说冬天物业的保洁在楼道里拖地后形成一层冰,业主在那里摔成了骨折,把物业公司告了,胜诉了。所以,我认为这是我的正当合理的要求。我才在这里麻烦有关领导,帮忙处理此事,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8-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如下:由于您反映的问题据现在时间较长,很多事情无法准确取证。颐安花园续建小区于2013年6月份开始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您摔伤时间是5月份。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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