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公产房购买产权被拒
房管局领导同志您好!
我家物业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照耀里2-105.近期应减免优惠政策的实施,在河西区谦德庄房管站办理购买产权手续,手续齐全递交一周后被房管员郭女士告知地下室不能购买产权。
现在我有疑问:1、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没有体现是地下室。2、地下室的定义如何界定?我家房子只低于地面5个台阶。3、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以地下室不能买产权来处理,那么房租、采暖费等相关费用怎么没有按地下室进行优惠或者减免呢?这方面为什么不平等一致对待呢?4、地下室不能买产权是按照何处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的呢?
以上恳请局领导同志给予帮助解决,感谢为盼!










